2、比赛所需的所有元器件、连接导线、工具由赛点提供。
3、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4、若参赛队员欲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员结束比赛后离开赛场,不得再回赛场;提前结束比赛的同学须分别到指定的休息室休息准备下轮测试。
5、参赛队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员一起签字确认。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触电和损坏设备的事故发生。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总裁判长裁决取消比赛资格,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7、除必备文具外所有东西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否则以作弊论处,取消竞赛资格。通讯工具考前统一分袋存放。
8、比赛结束,参赛队员须完成现场清理并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二)裁判员纪律
1、服从裁判长的领导,遵守裁判职业道德,公正、文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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