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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五四推优及发展团员细则
发布时间:2024-01-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共青团中央、学校团委有关五四评优及发展团员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选范围

(一)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从大二年级在校生中推选;

(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从大一、大二在校生中推选;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从专兼职辅导员中推选;

(四)每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从大一年级在校生中推选,下半年发展团员工作从大二年级在校生中推选。

二、工作组织

院部成立五四推优、发展团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团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包含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内容及校团委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四、名额分配

(一)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名额依据校团委下达到二级学院的名额进行分配;

(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按照校团委规定比例以团支部为单位分配名额;

(三)发展团员按照校团委分配团员名额进行发展。

五、评选流程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按照大一学年班级考核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团支部推荐为校级五四团支部。若出现两个支部班级考核并列第一的情况,则比较两个支部大一学年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完成率较高的班级推荐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1)大二年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大一学年班级考核进行排序,前25%的支部获评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已获得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不再参与院级评选。若出现两个支部班级考核并列的情况,则比较两个支部大一学年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完成率较高的班级推荐为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大一年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大一第一学期班级考核进行排序,前25%的支部获评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若出现两个支部班级考核并列的情况,则比较两个支部大一第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完成率较高的班级推荐为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1.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1)大二年级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团支部推荐候选人1名,“青栀”联合团支部推荐候选人4名。若团支部无合适的推荐人选,则推荐名额作废,不可转给其他支部。

(2)候选人结合自身学习、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汇报,五四推优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候选人汇报,结合汇报情况进行不记名投票。

(3)各专业推荐人选、“青栀”联合团支部推荐人选中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获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员。除以上7人外,各专业推荐人选、“青栀”联合团支部推荐人选中得票第二高的候选人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得票数从高至低依次推荐。若出现票数相同,则以学习强国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2.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大一、大二年级各班级,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应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政治素养过硬、同学认可度高、日常表现出色的同学为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院部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复核推荐人选在学风、宿舍、学生活动中的表现,对存在问题的推荐人选一票否决,名额不再递补。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由专兼职辅导员自行申报,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定,确定推荐人选,报校团委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2.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1)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由各带部辅导员推荐1名共青团干部,辅导员负责对推荐人选在学风、宿舍、学生活动中的表现复核。若存在差额,则五四推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若出现票数相同,则以学习强国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2)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大一、大二年级各班级,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应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政治素养过硬、同学认可度高、日常表现出色的同学为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学院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复核推荐人选在学风、宿舍、学生活动中的表现,对存在问题的推荐人选一票否决,名额不再递补。

(四)发展团员

1.大一年级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团支部推荐团员拟发展对象1名,“青栀”联合团支部推荐4名。若团支部无合适的推荐人选,则推荐名额作废,不可转给其他支部。

2.拟发展对象向结合自身学习、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汇报,发展团员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候选人汇报,结合汇报情况进行不记名投票。

3.各专业推荐人选、“青栀”联合团支部推荐人选中得票数最高的拟发展对象为入团积极分子。除以上7人外,各专业推荐、“青栀”联合团支部推荐的拟发展对象中得票第二高的拟发展对象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得票数从高至低依次推荐。若出现票数相同,则以学习强国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4.拟发展对象根据组织流程,由院部团总支统一组织为期半年的发展培养。培养合格后,经所在团支部团员大会投票,得票超过应到会且有投票权的团员半数以上为通过。

(五)组织流程

以上评选结果均需上报院部党总支委员会,经院部党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公示、上报。

未尽事宜,由院部团总支负责解释。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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