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的组织与管理,明确赛事流程,加强院部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参赛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建立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预报名机制,确保参赛活动有序、高效、公开地进行,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的目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智能制造学院所有在校师生拟参加的各类竞赛,包括但不限于:
1.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各类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或权威行业组织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国创赛”“挑战杯”等);
4.大师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5.其他经学校、学院认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竞赛。
第二章 赛事流程
第四条 为保障各赛项顺利参赛,制订流程如下:
1.信息发布与预报名:按照学校要求,由学院发布竞赛通知,有意向参赛的师生团队(或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智能制造学院师生竞赛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1),并附初步参赛方案。
2.院内初审:学院对预报名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与专业契合度、团队构成等,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3.院部审批与公示:对初审的竞赛项目提报党政联席会审议,经批准参赛的项目及团队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获得参赛资格。
4.组织参赛:学院为获得正式参赛资格的项目提供必要的训练条件、经费支持与协调服务。
5.赛后总结:比赛结束后,参赛团队需提交参赛总结报告,学院组织经验交流与成果展示。
第五条 获批参赛的项目,在参赛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方案变更,须及时向学院汇报。
第三章 院外参赛申请
第六条 为确保师生管理、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安全,智能制造学院师生拟代表其他院部参加大赛,须事先按照第四条所列流程通过预报名和审批。
第七条 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师生不得擅自代表学院或其他院部报名参赛。擅自参赛者,学院不予认可其参赛资格,不提供任何支持,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协调与保障
第八条 学院负责大赛资源的统筹协调,包括:
1.整合指导教师资源,协调组建指导团队;
2.协调训练场地、设备及耗材;
3.管理并划拨竞赛专项经费;
4.对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赛事报名等外联事宜。
附件 1: 《智能制造学院师生竞赛报名申请表》
智能制造学院
2025 年 12 月 1 日